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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2-09-28 | 點閱數: 97

主旨:有關本市獎勵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績優教師與行政人員 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一案。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7月19日桃教中字第1110064318號函(諒 達)續辦。

二、為鼓勵教師專業進修研究,提升教師專業知能,延續110 學 年度計畫並持續鼓勵本市績優教師及行政人員進修研 究,以 拓展教師宏觀國際視野,符應教育趨勢脈動,爰辦 理旨案計 畫。

三、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現任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市立各級 學 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與行政人員(指兼任行政 職務教師及校長),並連續服務本市滿七年(含)或 累計服務滿9年且於現職學校服務滿2年以上(含改隸前國 立)者。

(二)進修時程: 1、自獲選核定年度7月1日起至翌年度8月29日止。 2、獲獎勵人員須於上開期間擇定以學期或暑假為單位進 行 進修,並視進修之必要性規劃所需時程,惟最長以 半年 為限。 3、獲獎勵人員為校長時,限暑假期間進行進修。

(三)選送作業: 1、採初審(佔35%)及複審(佔65%)二階段辦理,總分合計 達 85分以上者,方得錄取。 2、初審原始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通過。

(四)全時進修研究期間,得支領全額薪俸,其年資亦得併 計。 另補助新臺幣三萬元整,作為國內外進修研究期間 所需相 關費用,其支用方式依相關規定覈實支給。

(五)本案自111年8月1日起實施,請各校(含幼兒園)推薦績優 教師,並於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繳交申請書等資料 至本案承辦學校青溪國中。

四、檢附本市獎勵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績優教師與行政人員 國 內外全時進修研究修訂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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