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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1-04-01 | 點閱數: 389

一、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0330日桃特教字第1100002315號函辦理。

二、本案能力評估通知單已由本市桃園特殊教育學校寄發至各校,請協助轉發考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提醒其妥善保管,並務必於能力評估當日攜帶此通知單前往本市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應試。

三、旨揭能力評估訂於110410(星期六)上午720分至下午1230分假本市桃園特殊教育學校辦理,請貴校提醒考生及其家長務必準時出席,另為因應疫情,考生及其陪考人員(含教師及家長)應配合之防疫措施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考生若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管應留在家中不得外出者(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經醫院安排採檢,尚未接獲檢驗結果者),不得參加本次能力評估。若屬上述情形,本局確認身分屬實後,將辦理補試作業(時程另行擇期公告)。

(每位考生及陪考人員皆需自行準備口罩並全程配戴口罩。

(陪考人員若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管理措施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發燒者,不得進入試場。

(能力評估當日,考生若有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者,請主動告知試務工作人員。

(為實施量測體溫等防疫措施,請考生於能力評估當日至少提早20分鐘至考場報到。

(請學校轉知陪同考生應試之人員(含家長)務必填寫「陪考人員健康情形調查表」,並於能力評估當日交予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桃園特殊教育學校蔡昀蓁組長(聯絡電話:03-3647099分機324)

五、檢附110學年度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本市能力評估評估流程、「110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能力評估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受測者管理措施調查表」、「陪考人員健康情形調查表」各1份,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請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最新發布訊息(https://www.cdc.gov.tw/Advocacy/SubIndex/2xHloQ6fXNagOKPnayrjgQ?diseaseId=N6XvFa1YP9CXYdB0kNSA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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