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新竹縣政府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 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4月6日府教學字第1100346994號函辦 理。
二、新竹縣新埔國中因學生數不穩定,110學年度普通班預估將 有減班致教師超額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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