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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3-03-29 | 點閱數: 65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2學年度中央課程與 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兼任專案教師(以下簡稱專案教師) 遴選一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20032849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案專案教師實施計畫及遴選簡章各1份,擇要說明如 下: (一)服務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二)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 合格教師,以及退休教師。 (三)遴選標準: 1、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 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 質。2、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 (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3、具有協助教師精進教學之能力。 4、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 力。 5、本計畫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為個人服務及以多所學 校為原則,因此專案教師須有健康的身體及良好的體 能並具獨立作業能力。 (四)遴選方式: 1、第1階段:書面審查,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未達80分 者不進入第2階段面談。 2、第2階段:第1階段書面審查成績(佔30%);面談(佔 70%),總分100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通過 第1階段書面審查者,始得進入第2階段面談。 (五)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 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兼任專案教師: 不擔任校內導師及行政職務,高、國中教育階段教師校 內週一不排課,另國小教育階段教師校內週一及週三不 排課為原則;減授課之相關經費將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專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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