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945
  • slider image 894
  • slider image 774
:::
公告 資料組 - 一般公告 | 2023-05-04 | 點閱數: 73

主旨:

轉知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本市112年「性 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推廣─社區防暴宣講師」中階課程訓 練簡章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2年4月25日桃家防 字第1120008313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係為社區防暴意識扎根,並提升一般民眾對於家 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或兒少、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受虐議題之敏感度,針對社區基層組織人員制訂系統性培 力計畫,培植更多的宣講種子,期望透過建立正確防暴知 能、發揮在地影響力,加強向民眾宣導「暴力零容忍」觀 念。

三、旨揭課程說明如下:

(一)第一梯次(平日班):112年5月2日(星期二)及5月9日(星 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地點於新明公有零售市場 7樓多功能活動空間(桃園市中壢區明德路60號7樓,請搭 :乘民權路側D號電梯進出)。

(二)第二梯次(假日班):112年5月27日(星期六)及5月28日 (星期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地點於桃園市婦女館 301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

(三)參與對象:

1、已完成「性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推廣─社區防暴宣講 師」初階課程培力訓練者,並領有完訓證書者。

2、111年以前接受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培訓完 成「性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推廣-社區防暴宣講師」中 階課程培力訓練者(舊制度-3階段),須補6小時課程時 數者(2小時認識暴力樣態性騷擾防治及兒少性剝削防 制、4小時社區宣講的挑戰與因應及社區資源應用), 即可適用112年(新制度-2階段)之培訓計畫。

(四)線上報名網址:https://lihi2.com/2nj06。

四、本案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 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 學校予以公假登記。

五、檢附本案簡章1份,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府家庭暴力暨 性侵害防治中心陳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 210。

:::

站內搜尋

:::

倒數計時

2024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