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陳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2學年度第二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 師簡章。
說明:
一、依鈞部112年2月23日臺教文(二)字第1122500516號函辦 理。
二、商借教師甄選部別、科別及名額: (一)小學部擇優錄取 1名:導師或專任英語教師。(二)中學部:國文、英文、 數學、物理、理化、本土語文(閩南語)、輔導、家政,擇 優錄取1名。具家政教師資格優先錄取。 (三)若中學部 或小學部無人報名或未達錄取標準,則2學部名額合併,擇 優錄取2名。
三、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112年6月5日(一)止。
四、複試日期:112年6月11日(日)具體時間個別另行通知。
五、複試地點:台北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六、敬請鈞部惠予刊登及轉知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