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以,「工 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培訓及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業經勞動部112年11月23日訂定發布。
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112年12月1日總處培字第1120024652號書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勞動部為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之知能培訓, 並執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5項規定,建立工作場所性 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爰訂定旨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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