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 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業經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186A號令修正發布,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186D號 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林宗賢先生(電話:04-37061378)。 四、檢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