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4-05-31 | 點閱數: 90
  • 行政院放寬公務人員持國民旅遊卡至花蓮縣刷卡消費得給予加倍補助(以下簡稱放寬措施),實施期間:自 113 年 5 月 2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於放寬措施實施期間持國民旅遊卡至花蓮縣合格特約商店刷

卡消費(含消費地點在花蓮縣之預購型或儲值性商品),且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 113年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倘休假補助費請領後尚有剩餘額度,於 8,000 元以內屬自行運用額度,逾 8,000 元部分為觀光旅遊額度

:::

倒數計時

2025國中教育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