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5年3月10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033096號函辦理。 二、旨揭指引已置於該署「環保低碳活動平台」(http://greenevent.epa.gov.tw/)及「EcoLife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http://ecolife.epa.gov.tw/),供參運用。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