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冰雪協會105年10月13日冰雪協字第105001號函辦理。 二、第一階段受理申請宣導體驗期限:自105年10月10日起至106年8月31日止。 三、該協會將依各機關團體申請日期到場宣導說明或安排至該會雪場參加體驗課程。 四、本案聯絡人及電話:03-5592330(總機),楊宛儒0926-168041;徐瑞滿0931-283889。 五、檢附相關資料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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