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4年12月26日文源字第1143035601號函辦 理。 二、文化部為鼓勵國小至高中學生運用圖像與視覺語言發揮創 意,親身前往各文化基地感受藝術美感、人文關懷與「地 方創生」的永續共好精神,並發掘地方文化的美好及魅 力,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本活動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7日(星期五)止, 申請者請以學校為單位,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學生報名 參與,活動相關資訊請參考原函及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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