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5年1月2日府法綜字第1140383254號函辦理。
二、為深化我國轉型正義與人權政策推動能量,該處特規劃旨
揭計畫,期透過公私協力模式,引導民間行動者將歷史記
憶與人權價值轉化為具體實踐行動。
三、旨揭計畫以「從記憶與想像到下一步的行動」為核心,針
對不同經驗之行動者規劃兩大徵件組別,重點如下:
(一)培力孵化組:適合初次投入或欲系統化發展行動方案之
個人或團隊,提供完整培力工作坊及專業陪伴。
(二)行動深化組:適合已具備執行經驗之團隊,直接進行提
案評選。
(三)資源挹注:獲選之示範執行方案,將提供總規模150萬元
之示範行動金,並由本計畫協助落實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