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2月26日藝演字第 115030005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由教育部指導、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主 辦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合辦,目的在透過徵選全國表演 藝術類競賽之優勝團隊,帶領學生至臺北國家音樂廳及高 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演出,集合全國北、中、南特 優團隊共襄盛舉一同演出,達到互相交流之目的,促進全 國藝文教育相互觀摩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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