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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16-12-09 | 點閱數: 769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050171515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青年學子踴躍參與寒假休閒育樂活動,將彙整各縣市校院青少年育樂活動資訊,並建置活動專屬平臺,提供活動諮詢功能,俾便學生及家長上網查詢相關訊息。
三、請貴校配合本案填報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請填報106年1月16日至2月28日期間規劃自行辦理或結合公、私立機關(構)資源辦理之各項活動及宣導資訊。
(二)辦理機關欄,請填寫單位全銜,例如: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國民小學、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等。
(三)「106年寒假青少年育樂活動填報表」檔案之紅色欄位已預設選項,請以下拉式選單選取,勿填入其他值或變更設定,避免無法彙整上傳。
(四)隨函檢送「106年寒假青少年育樂活動填報表」附件檔案或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最新消息」下載。
(五)活動類別欄,請依活動性質擇其中一類填寫,例如:
1、體育競賽類:係指以體能為主之活動,如游泳、登山、球類、有氧舞蹈等。
2、休閒活動類:係指綜合性之親子、法令宣導、民俗才藝、親子閱讀、生活體驗、研習營隊、參觀活動等。
3、知性藝文類:係指以提升參與者文化藝能為主之活動,如書法、音像藝術、視覺藝術、各類展覽等。
4、技能研習類:係指以提升參與者知識能力為主之活動,如科學、資優數學、口才、英文、歌舞、才藝等訓練。
5、服務公益類:係指以社會公益為主之活動,如捐血、義賣、社區服務學習等。
6、其他類:無法歸納於上述各類之活動(請盡量不納入此類)。
四、請貴校自即日起至本(105)年12月28日(星期三)止,將附件檔案(106年寒假青少年育樂活動填報表)相關資料填妥寄至本局終身學習科候用校長洪素梅信箱(aimei0402@ms.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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