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945
  • slider image 894
  • slider image 774
:::
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17-03-15 | 點閱數: 508

一、依據長庚大學106年3月3日長庚大字第106003004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本市各國中、小在校學生。
(二)遴選指標:本獎項不以學業成績優良為最高指標,而以「勤」、「勞」、「樸」、「實」之根本並結合關懷、誠實、公平、責任、尊重之CEP(美國品格教育聯盟)中心德目為準則,甄選品德優良有具體事蹟足堪為學校楷模且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者(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三)薦送作業時程:
1、各校請於106年4月30日前薦送符合資格之優良學生,至多5名。
2、各校請於規定時程內(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檢附書面資料(專用申請表格1份)、實績佐證資料函送該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9號)。
(四)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雷先生(聯絡電話:(03)2118800分機3357)。
三、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
 

:::

站內搜尋

:::

倒數計時

2024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