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一)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六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授權。
(二)桃園市106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14日桃教體字第1060028410號函辦理。
二、班 別:體育班。
三、錄取名額:七年級一班,正取30名,高爾夫球15名、柔道7名、男子籃球8名,各備取若干名。
四、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小學畢(肄)業生,凡具高爾夫球、柔道、籃球(男)專長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不受學
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五、報名日期:民國106年4月17日(星期一)至4月21日(星期五), 9時至16時。
六、報名地點:會稽國中訓導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路222號,電話:03-3551496分機311,承辦人:劉庭瑋組長),簡章(含報
名表、家長同意書及委託書)請逕至本校網址: http://163.30.63.221/下載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七、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一)繳交報名表(需有家長簽章)及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低收入戶子女免報名費:應檢附(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及
戶口名簿影本。
(二)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影本。(正本驗後歸還)
(三)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四)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
(五)繳交體育班家長同意書(需有家長簽章)。
(六)比賽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八、甄試日期:民國106年4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就各甄選項目測驗之規定時間應考 (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
九、甄試地點:會稽國中【甄試當天8:00~8:20於本校風雨教室集合,專項考試場所及考試順序當天公佈】。
十、甄試項目:
(一)基本體能測驗30﹪
甲、15公尺折返跑:計時,重複測2次,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15%)
乙、立定跳遠:重複測2次,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15%)
(二)專長項目測驗:70﹪
高爾夫球:7號桿揮擊。(本校提供7號球桿,考生亦可自備球桿)
籃 球:罰球線兩側定點投籃各5顆(15%)、1分鐘三點運球上籃(15%)、分組比賽(40%)。
柔 道:基本摔倒(過肩摔、內腿)
十一、錄取標準:各專項依總分成績高低依序錄取,總分相同則依專長項目測驗、基本體能測驗順序之成
績高者錄取,總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
十二、放 榜:民國106年4月29日(星期六)下午9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
消息區公布,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163.30.63.221/ 查詢錄取榜單。
十三、複 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民國106年5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填妥
成績複查申請表,憑准考證向本校訓導處申請複查,逾時不候。
十四、報 到:
十五、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十三條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班規
定如下:
(一) 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二) 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十六、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責令
其轉班或轉學,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十七、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