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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 - 一般公告 | 2017-05-02 | 點閱數: 666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4161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論壇資訊摘要如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暨遴選推派辦法):
(一) 報名資格: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資優鑑定通過之105學年度7至9年級資優學生,且同時具備優異數理能力、具有特殊優異表現、具備良好英語能力以及經就讀學校及教育局推薦者。
(二) 報名方式及時間:請自即日起至106年5月5日(星期五)以前填具報名表及教師推薦表備文報局(逾期恕不受理),俾辦理第二階段遴選作業。
三、 隨函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及實施計畫等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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