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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17-05-09 | 點閱數: 632

一、依據本局106年5月2日桃教小字第1060032264號函續辦。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徵文主題:依本市品格教育12項核心價值【誠信】、【尊重】、【合作】、【欣賞】、【勤儉】、【正義】、【負責】、【謙恭】、【關懷】、【感恩】、【禮節】、【孝敬】等擇一做為主題撰文。
(二)徵文對象:
1、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高年級)學生。
2、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教師。
3、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家長。
(三)收件方式:
1、第一階段:各校校內初選。
(1)國中60班(含)以上之學校:每校至少自選兩項品格核心價值為主題,各薦送一篇。
(2)國中60班以下之學校、全市國小各校:每校至少自選一項品格核心價值為主題,薦送一篇。
(3)公私立高中職:每校至少自選一項品格核心價值主題,薦送一篇。
2、第二階段:各校送件參加全市複選。
(1)送件方式及期限:
甲、請各校承辦人將校內初選獲選文章暨相關資料至此連結上傳及填報(https://goo.gl/7Vx4kU)。
乙、文章上傳及填報完成後,請將【附件一】及【附件二】於106年10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 寄送至內壢國中學務處訓育組,方完成報名。(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電話:(03) 4522494分機311)。
(2)格式規定:各校送件資料稿件以中文MS-Word軟體繕打,版面設定以A4直式橫書規格,內頁文字以12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單行行距,恕不接受手寫稿。
(3)錄取篇數:每項核心價值各擇優錄取,共計108篇。
(四)獎勵:
1、本案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獲刊登稿件分為特優、優等、佳作作品。
2、學生稿件獲刊登者,由本局核頒獎狀乙紙,以資鼓勵。且本案列入國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積分採計項目。
3、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凡本市公立學校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本案稿件經評選通過收錄於專書者,核予嘉獎一次。
4、文章獲刊登者若為本市中小學教師,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規定,每篇核給著作分數0.1分。
三、另,旨案105年度獲選文章,業已刊載於本市品格教育資源網(http://moral.jjes.tyc.edu.tw/moral/)品格成果專區,惠請貴校善用此資源並可融入教學運用,以充實品格教育相關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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