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036056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舉行頒獎表揚活動,請惠依所附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推薦。 三、請欲申請知單位於105年5月31日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俾利彙整。 四、旨揭要點及推薦表格請至官網(http://web.arte.gov.tw/aec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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