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及教育部106年8月10日客會文字第10600106272號函暨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82441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營造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接觸及使用客語之學習環境,客家委員會與教育部於106學年度至107學年度期間,合作推動客語沉浸式教學專案計畫,以提升客語教學之成效。
三、請貴校評估客語之教學環境及客語師資,若有意願且條件符合,請於106年8月28日(星期一)前報局審查。
四、本案相關資料及表件業公告於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法令規章,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