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6年11月1日教研測字第1061201300號函辦理。 二、本案國家教育研究院協助縣市辦理學生能力檢測已於106年5月25日完成正式施測,並於106年7月17日於國家教育研究院學力檢測系統公告施測結果。 三、旨揭結果報告同步掛載於國家教育研究院學力檢測網站(http://rap.naer.edu.tw),請各校善加利用並提供予教師教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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