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004207號函辦理。 二、本案亦公告於本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12basic.tyc.edu.tw),請貴校加以宣導,以維護考生權益。 三、副本抄送本局國中教育科,請協助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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