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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16-05-03 | 點閱數: 823

一、依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5310日國壽字第105003054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供參。

二、旨揭二項方案相關內容如下:

()辦理期間:自1052220時起,至10822124日時止,期間3年。

()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及其自配偶、父母(含配偶之父母)。

()年齡限制及繳費年期:

1、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15歲至80歲,繳費年期為1年(不保證續保)。

2、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繳費年期共分為101520年期,其中10年期最高投保年齡為80歲、15年期為75歲、20年期為70歲。

()保險費:

1、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

()A計畫(僅限員工本人):年繳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

()B計畫(員工及眷屬):員工年繳1,500元、配偶年繳2,600元、父母年繳25,000元。

()特別承保規範:B 計畫須公教員工本人有投保該項保險方案者,其配偶及父母(含配偶之父母)才能投保。

2、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視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性別、投保金額、繳費年期等因素,而有不同費率設計。

()保險期間:

1、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1年期。

2、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至99歲。

()保險給付內容:

1、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

()A計畫(僅限員工本人):長照復健保險金(12萬,限1次)、長期照顧保險金(每月2萬,限192次)。

()B計畫(員工及眷屬):長照復健保險金(6萬,限1次)、長期照顧保險金(每月1萬,限192次)。

2、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長照復健保險金(1次給付6倍保額)、長期照顧保險金(每月給付1倍保額,最多192次)、豁免保險費(長照狀態或l~6級殘)

()本案相關資訊,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eserver.dgpa.gov.tw)及國泰人壽服務網站專區(https://www.cathay1ife.com.tw/1ife/web/ext/pages/product/insurance/insuranceProduct/pub1icEmployee/index.html ),如需進一步瞭解方案相關內容,請電洽國泰人壽,洽詢電話080003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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