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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 - 一般公告 | 2018-03-27 | 點閱數: 74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3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070027960號函辦理。
二、旨揭論壇資訊摘要如下(詳見實施計畫暨遴選推派辦法)

(一)報名資格: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資優
鑑定通過之106學年度7至9年級資優學生,且同時具備
優異數理能力、特殊優異表現、良好英語能力以及經就
讀學校及教育局推薦者。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請即日起至107年3月30日(星期五)以
前填具報名表及教師推薦表備文報局(逾期恕不受理)
,俾辦理第二階段遴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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