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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一般公告 | 2018-08-17 | 點閱數: 579

桃園市立會稽國民中學107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教師助理員服務聘僱甄選簡章

壹、依據: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特字第1070057523號辦理。

貳、目的:

一、提供適性的特殊教育服務方式,落實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特殊教育精神。

二、協助本校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生活適應,以達特殊教育實施之成效。

叁、報名資格:

一、身心健全,服務熱心,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者。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特教相關

    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歡迎家長、志工、待業教師等踴躍報名。

肆、報名日期:即日起~107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止。

伍、報名方式:

一、親自報名:請填妥甄選報名表(貼妥正面半身脫帽兩吋照片),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二、檢附證件:個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或特教相關資歷證明文件資料等。

陸、報名地點:會稽國中輔導室: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路222,電話:3551496分機610、613,請洽輔導室張主任或陳組長。

              (晶悅國際飯店-原桃園假日飯店旁)

柒、甄選方式:107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30辦理甄選口試,甄選結果於16: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捌、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請依網頁公告時間至本校輔導室報到,並檢附證件正本,驗畢歸還。

玖、聘用期間:107學年度—107年8月30日至108年6月28日。(不含寒假及暑假期間)

拾、薪津:每小時133元,每週40小時。

拾壹、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應接受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或研習,每學期並應接受4-5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及研習。

     (註:本學年度需參加桃園市政府教育局8月28.29日辦理之「桃園市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助理員專業知能研習」(初任人員)及

         本校自辦8月28日上午9點至12點特教知能研習)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辦理報到,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每日上班時間為7:45至15:45(8小時)。

四、個人所繳交之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五、受聘人員如因故離職,應提前一個月呈遞辭職。

六、受聘人員應遵守工作契約內容,因服務態度不佳或不能勝任工作、妨礙校譽,經查屬實者,提報本校特教推行委員會

    討論決議後,得予解聘,當事人不得異議。

拾貳、工作內容:

一、協助普通班老師進行相關之服務,如課程伴讀、學校生活安全之維護、課業輔導、情緒管理、生活自理…等,以增進

     學生之生活適應與學習成效。

二、協助處理學生之偶發事件(受傷、情緒失控…等)。

三、在學校行政人員及特教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聯繫學生家長及特教相關服務等事宜以及各項服務

    內容之記錄建檔。

拾参、其他事項:本簡章陳 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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