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3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18112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姚慕蘭;電話: (02)27766133分機158。 三、檢附董氏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申請辦法(含ODT檔及PDF檔) 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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