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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 - 獎助學金 | 2019-09-02 | 點閱數: 447

說明: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08年8月15日湖農工學產
字第1080005826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
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09年1月1日至11月30
日者,應於108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前提出申請。
2、上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09年1月1日至6月
30日者,應於108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前提出申請。(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
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
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
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
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
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
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案為一名學生
為原則,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專長項目請參考說明五網址公告。另所提計畫已受其他
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
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nblog.
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
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
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3份正本,請
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
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
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
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
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三、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
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
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四、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
點、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短片甄選受訪同意書、
特殊專長之認定、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
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輔導紀
錄表各1份供參。
五、欲申辦之學校,務請把握時效完成線上填報,且同時將前
開書面資料於本(108)年9月20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彙
辦,逾期或上開資料不齊全,將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查資
格。信封註明「申請109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
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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