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桃園縣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108年10月28日基 金會字第1081028001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1月22日止。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李宜蓁;電話:(03) 4160177轉667。 四、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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