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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一般公告 | 2016-06-13 | 點閱數: 645
一、 依據本市105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創造力暨科學教育實施計畫暨本局105年5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50038271號函續辦。
二、 本案係透過發明競賽,激發學生創造力及動手做能力,將創新想法具體化,提升解決問題能力、積極創發與團隊合作精神。
三、 本案分為「研習與工作坊」、「初審」、「複審」及「優良作品展覽」等4類,摘錄如下(請詳參附件):
(一) 研習與工作坊(時間由平興國中另函通知):
1、 發明展教師研習:以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教師為對象,假平興國中辦理1場次。
2、 發明王工作坊:以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參加發明展之指導教師及學生為對象,假平興國中辦理2場次。
(二) 初審:
1、 參加對象:以公私立各國中小學生為對象,計分國中組及國小組等2組。
2、 繳件日期:105年9月30日前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平興國中,逾時送件者不得參賽。
(三) 複審:
1、 參加對象:經初審合格者。
2、 繳件日期:105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將參賽實體作品送至複審會場,105年10月20日( 訂)複審,請詳參計畫說明。
(四) 優良作品展覽:展示獲選優良團隊作品,以供分享交流。
四、 本案參加研習與工作坊、複審之(帶隊)教師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 獎勵方式:各組取特優4件、優等6件、甲等10件及佳作10件各頒發狀1紙外,特優團隊頒發圖書禮券3,000元、優等團隊頒發圖書禮券2,000元、甲等團隊頒發圖書禮券800元等以資鼓勵;特優之指導老師核敘嘉獎2次,優等核敘嘉獎1次,甲等核頒獎狀1紙。
六、 頒獎儀式將另函通知各校,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平興國中教務處(03)4918239轉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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