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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一般公告 | 2020-03-05 | 點閱數: 493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21072號函辦理。
二、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維護學生及教職員校園安全健康,教育部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訂定停課標準,各校倘有學生因疫情防治需要而無法到校情形(含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滯留海外之學生),請各校提供線上課程與學習資源,且落實辦理學生居家線上自主學習,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三、請依教育部「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參考指引」辦理下列事項:
(一)校長統籌事務推動及人力與資源調配,並指派一名人員 為聯絡窗口。
(二)依停課規模及人數提供師生所需服務及資源,並建立校 內與縣市聯繫窗口及通報流程,以利資源調度。教務處應協助教師規劃及備妥校內線上補課計畫。
(三)應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相關所需設備,提供缺乏資訊設備及網路師生借用所需之學習資源,以利教師授(備)課及學生學習,並以弱勢學生家庭為優先。
(四)協助校內教師實施線上課程所需資訊與流程說明,並協助教師熟悉線上學習平臺及教學資源工具使用,以利課程進行。
(五)加強親師生宣導,以利實施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
1、教師:鼓勵教師善加運用線上學習平臺與教學資源工具,並實施線上課程教學,以利課程進度及學習不間斷。
2、家長及孩子:鼓勵家長關心、引導及陪伴孩子,並建立孩子的學習信心,讓學習持續不間斷,依教師所規劃時間上課及自學相關課程內容,並善加運用數位工具向教師提問,以提升學習成效;另也應提醒孩子宜適度休息及運動,以維持身心健康。
(六)教學與學習資源:教師善加運用教育部教育雲所提供線上學習平臺及教學資源工具(網址:https://learning.cloud.edu.tw/onlinelearning/),規劃線上教學與學習授課內容,並依其課程進度及學習需求搭配學校使用的課本及習作,給予學生適合課程與學習內容。
四、檢送教育部「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參考指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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