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委請大園國中辦理本市「110年度行政人員暨教師生 命教育議題增能或教學實務研習計畫」研習(北區)一案, 請貴校務必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計 畫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布本市15-24歲年輕族群自殺死亡人數自 106年起逐年增加,為避免憾事發生,增進學生身心健全發 展,特辦理旨揭研習,促進教職員自殺自傷防治知能並融 入教學實務,以降低學生自我傷害人數。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主題:自傷防治與挫折復原力。
(二)活動時間:110年3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下午12時 30分。
(三)活動對象:
1、本市北區國中學校(桃園區、八德區、龜山區、蘆竹,請務必派1名行政人員或專輔 老師參加。
2、本市南區國中學校(中壢區、平鎮區、龍潭區、觀音 區、新屋區、楊梅區、大溪區),預計8月另行辦理。
(四)研習地點:本市大園國中2樓演藝廳(桃園市大園區園科 路400號)。
四、本案本局同意核予經學校奉派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請於 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查詢開課單位大園國中), 將依據實際參與研習課程,核給研習時數。
五、當日停車請依引導人員將車輛沿園科路慢車道停放。
六、檢附「桃園市行政人員/教師生命教育議題增能或教學實務 研習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