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新竹市政府有關該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 心編列教師兼自造中心組長之介聘他縣(市)服務注意事 項,請轉知本校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3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00051453號函 辦理。
二、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須具備或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新式教 師證換證。
(二)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 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三、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 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