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彰化縣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 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4月23日府教學字第1100145958號函 辦理。
二、倘經由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 調入該縣之中等學校科技領域電腦(資訊)科教師,須配合 調入學校進行巡迴授課或支援他校課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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