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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1-05-21 | 點閱數: 259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檢送修正之「臺北市110學年 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 份。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18日北市教中字第 1103048238號函及110年5月12日北市教中字第11030462682 號函賡續辦理。

二、為強化校園防疫安全及降低感染風險,並配合中央流行 疫 情指揮中心所指示警戒期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採取嚴密 防疫因應措施,茲修正旨揭作業簡章如下:

(一)第6點「報名及收件時間、方式」: 1、時間:1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逾時不受理。 2、方式:採電子郵寄方式(勿親自現場報名),請報名 參加遴選人員備妥報名文件,於規定報名期間內,將 「電子檔」寄送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定信箱: edu_hse.17@mail.taipei.gov.tw,主旨及檔名請註明 「 ○○○ (校長候選人姓名)○○○(申請報名學 校名稱)報名文件」。請於寄信後以電話聯繫承辦人 陳奕蓁小姐確認,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轉6361。 3、未於報名時段寄送者,不予受理,報名時間以本局指 定電子信箱收件時間為準。 (二)第7點「審議時間及地點」:如報名人數未超過5人,審 議時間為110年6月17日(星期四)下午2時起;如報名人 數超過5人,審議時間為110年7月3日(星期六)下午2時 起。

三、申請參加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者, 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四、本年度審查文件格式及內容說明如下:申請者請以A4直式 橫書格式,將下列各項文件資料依序備妥。文件未符規定 者,應於報名當日下午4時前補正之,並依簡章規定寄達指 定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並貼妥1吋彩色照片。

(二)學校經營計畫書,本文為14號字,行距24pt,以16頁為 上限,內容應包含: 1、過去服務績效:過去於服務學校所解決的問題及創新 之作法。 2、4年中程校務發展規劃書:未來倘擔任校長,對學校之 具體作法,包括辦學理念、經營策略及行動方案及所 參與遴選學校之未來4年中程校務發展規劃書等。3、針對學校教師、家長所提出發展需求、待解決問題之 回應。 4、另報名特殊教育學校者,請提供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之 相關佐證。

(三)以上第(一)項請提供可編輯之電子檔及經簽章之掃描 檔各1份;第(二)項請提供電子檔1份。

(四)相關佐證資料等附件以30頁為上限(包含第(五)至 (八)項資料)。

(五)資格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最 近4年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本項資料請依教 育人員任用條例第6-1條規定,檢附證明文件及特殊教育 學校所設最高教育階段教師證書供查驗】

(六)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

(七)相關著作。

(八)辦學績效與佐證資料。

(九)校長遴選候選人國籍具結書。

(十)參加新任校長遴選者,其學校經營計畫書由本局公告於 教育局網站,以供學校教師、家長及遴選委員參考。

五、旨揭作業簡章及申請表件請逕自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ed unet.taipei.gov.tw/科室業務/中等教 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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