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檢送修正「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公立幼兒園補 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未具本職人員薪資及建教生 生活津貼申請須知」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90755B號函 辦理。
二、本須知補助對象增列持我國發給外僑永久居留證之未具本 職人員,並溯及至110年6月24日生效。
三、檢附本須知修正對照表1份。
四、本須知併同公告於教育部官網(https://www.edu.tw/) 「教育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紓困振興專 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