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人員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優先接種公費疫苗事宜案。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0年8月10日桃選一字第 1100000931號函辦理。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原建議將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人員及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納入優先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對象; 惟自110年7月13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開放18歲 以上民眾進行接種意願登記。爰此,請轉知貴機關學校擔 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儘速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 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並依簡訊通知登錄預約接種。
三、檢附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函文影本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