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法務部調查局協請各機關學校停止公開播映該局國安 影片「格瑞特真相」,並移除觀看連結及卸載影片檔案一 案。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10年10月25日桃政安字第1100006167號函 轉據法務部廉政署110年10月21日廉政字第11000361630號 書函及109年10月26日廉政字第10900061050號書函辦理。
二、旨案影片今(110)年進入發行階段(採購案名稱:國安影 片「格瑞特真相」發行及影視媒體刊播),於4月與得標廠 商英屬蓋曼群島商威望國際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下稱威望臺灣分公司)完成簽約,並將本片播放權利授 權予威望臺灣分公司至117年4月21日止,約定授權期間內 若需播放本片,需事先徵得法務部調查局(下稱調查局)與 發行廠商之書面同意,否則以違約情形論處,請務必協助 檢視並移除機關及所屬單位網站、社群平台之播放連結, 或將本片播放檔案卸載。 三、前述限制播放影片不及於調查局國安影片「極光風暴」及國安劇集「機密訊號」,前揭影片檔案於調查局全球資訊 網皆可自由下載,仍續請協助推廣、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