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1年1月11日國健社字第
1110260042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促進健康老化,減少長者衰弱及失能
風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業於110年整合跨部會「預防
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資源及場域所需指導員需求,建
置「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
(https://healthtraining.hpa.gov.tw/;自該署官網首頁
進行連結)及完成長者健康整合式評估(ICOPE)線上培訓之
試辦。
三、本(111)年為協助各社區據點、醫療院所與110年經衛生福
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審查通過之266個方案整體執
行與運作(附件2),目前已具衛福部長照司與該署「預防及
延緩失能指導員」及教育部體育署「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
員」等師資資格者,其師資資格條件不受影響,111年可持
續於社區據點(含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
顧者支持服務據點、長者健康促進站、長青學苑及銀髮健
身俱樂部等)及醫療院所授課。
四、為提供社區據點及醫療院所運用前述指導員之人力資源,
促進長者健康的服務品質,該署持續開放「預防及延緩失
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予該等指導員於111年6月30日前
逕完成線上課程及通過課後測驗,即可取得電子培訓證
書。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吳怡萱小
姐,電話:02-25220888分機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