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本局委請大華國小辦理「111年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及教導兒童自我保護策略研習」時間調整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1年5月2日桃教學字第1110039764號函辦理。
二、 本案原訂於1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上午12時辦理旨揭研習,考量疫情因素調整至111年7月6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上午12時辦理,請協助轉知出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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