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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料組 - 政令宣導 | 2023-09-06 | 點閱數: 586

主旨:

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自傷自殺事件通報作業流程 圖」暨「自殺自傷校安事件通報追蹤回覆表」各1份,詳 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維護兒童及青少年權益,本局訂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學生自傷自殺事件通報作業流程圖」, 其處理流程如 下:

(一)倘學校發現學生自殺自傷事件,學校進行校安通報,若 有脆弱家庭、兒少保、性平議題須同步進行關懷e起來通 報,若學生有自殺行為(含企圖)、自殺死亡事件須同步 進行自殺防治中心通報。

(二)學校啟動校園三級輔導機制,兩週內由學校輔導室填寫 學生自傷自殺事件追蹤回覆表(google表單)。

(三)倘個案評估無法結案,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1、在學學生:學校持續輔導及視需求與相關網絡單位繼續合作。

2、學生轉學、畢業且將持續升學:轉銜至新學校持續輔導。

3、學生未升學:轉介相關網絡單位繼續合作。

三、逾期未填報學校,本局將於每月1日及15日函文提醒。另視 個案狀況及學校輔導情形,由本局召開專案會議或提報社 會安全網及相關跨網絡個案研討會議。

四、本案學生自傷自殺事件追蹤回覆表填寫網址: https://forms.gle/aYaHVJgeTtr4oNRg7,請學校通報學生 自殺自傷事件後,務必於兩週內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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