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 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課程教師手冊」部分 內容調整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5802809A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1年度編製「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課程教 師手冊」,並於同年度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 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事 件防治資源中心」網站掛載,以供現場教師運用參考。
三、本案因應「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 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 防制條例」於112或113年度修正法規,爰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配合現行法規,調整旨揭手冊部分內容,並重新 掛載於前開網站(下載連結: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Case/12/17/18),請貴校更新所屬網 站之下載連結或手冊電子檔,並宣導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