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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政令宣導 | 2016-05-04 | 點閱數: 869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38216號函辦理。
二、旨案重要訊息摘錄如下:
(一)請各校善加利用「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進行申辦與推動工作,相關說明如下:
1、申辦與審查作業於2月上線運作,其他作業將於5月上線。
2、網站資料恪遵保密原則,倘評鑑歷程資料涉及學生表現均應以代號呈現;評鑑輔導資料下載或列印時,系統會套印操作人員代碼,請相關人員務必遵守個資保護。

3、因新舊系統轉換而有個人資料誤差者,倘有影響申辦作業可即洽精緻網查詢,其他可於申辦期限過後漸進修正(精緻網網址:http://atepd.moe.gov.tw/,有關登錄疑義,請電洽04-22297098,04-22290029,04-22297349)。
三、人才認證資格及評鑑人員相關說明如下:
(一)基於評鑑倫理與專業籌劃原則,正式教師(含技術教師等)可依相關規定參加各類培訓與認證;有教師證書之非正式教師,僅得參加初階評鑑人員培訓與認證,無教師證書之非正式教師僅得參加初階研習取得研習證明,另現已接受培訓人員得依原規定辦理。

(二)為提升評鑑與專業回饋校能,請各校依培育數量漸進由進階評鑑人員、教學輔導教師擔任;評鑑輔導人才之認證鼓勵採用精緻版規準,另已採用參考版規準實施擬認證者,仍然適用不影響其權益。
四、教專評鑑實施教學觀察三部曲,符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請各校鼓勵教師參加教專評鑑,說明如下:
(一)教專評鑑定期邀請家長參與學校教專評鑑推動小組規劃教專工作,符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說明「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活動」。
(二)教學觀察三部曲,符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說明「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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