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衛生組 - 政令宣導 | 2016-08-26 | 點閱數: 881

少年不吸菸、健康我做主!桃園市政府提醒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之青少年,違者最高處新臺幣5萬元整。

:::

倒數計時

2025國中教育會考